文 / 刘新宇
中国人民大学海关与外汇法律研究所共同所长、《中国海关》智库专家
近年来,在处理违反海关法相关案件的过程中,我们发现进出口企业关注的“痛点”逐渐从补税、罚款等转移到维护企业信用等级的问题上。企业一旦被降级为失信企业,将会导致其在市场经营活动中受到重重限制,付出巨大的失信成本,甚至面临破产倒闭的风险。尤其是对A公司这种以水产、冻品进口加工为主业的企业来说,接近100%的查验率、加工贸易全额担保等失信惩戒措施对企业的影响非常巨大。
而随着《海关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信用管理办法》的颁布和实施,“信用修复制度”无疑成了饱受失信惩戒之痛的相关企业的一线曙光,甚至是“救命稻草”。通过参与立法过程,我们理解,建立信用修复制度的本意是鼓励企业对于相关违规行为及时予以纠正并消除不良后果,特别是对于一些“不慎”失信的企业,给予了一定的容错空间和修复信誉的合规渠道,缩短通常情形下至少长达2年的“失信期间”,可帮助企业减少因失信带来的长期负面影响。
根据新《办法》,A公司这类因走私行为而被认定为失信企业的情况,满1年后就可以向海关申请信用修复。在新《办法》出台后,A公司受惠于主管海关的支持与指导,通过积极纠正错误、加强进出口合规管理等方式,成功把握了机会,顺利修复了信用等级,减少了因失信带来的巨大损失。这种从“举步维艰”到“柳暗花明”的艰辛,也真实地体现了公司管理层跌宕起伏的心路历程。
那么基于新《办法》和A公司的经历,对于广大进出口企业来说应该注意些什么呢?我想提示以下几点:
1: “预防大于治疗”
企业应加强日常合规管理,逐步建立和完善相关进出口业务管理机制,定期开展合规培训及内审,防患于未然。对于企业因工作疏忽或者其他原因导致的违规情形,在自查确认相关事实和原因的基础上,可及时通过“主动披露”等化解风险。A公司此前正是因为对相关监管规定的不熟悉、不了解,甚至怀有侥幸心理,才导致了后来降为失信企业的惨痛后果。因此,建议进出口企业吸取A公司的教训,在日常经营中应主动提高企业整体进出口合规意识和水平,完善进出口合规管理。
2:高度重视、积极应对
如不慎出现违法情形而面临海关调查和处罚风险的,也应高度重视、积极应对。在相关案件的调查过程中,可在专业律师的协助下,依法提出合理主张、充分举证,争取获得免于处罚或者是从轻、减轻处理的结果,从而避免降为失信企业的风险。
3:亡羊补牢,为时不晚
如果企业最终还是没能避免落入“失信”的不利后果,可借鉴A公司的经验,依法积极申请信用修复。针对不同情形,新《办法》分别规定了3个月、6个月和1年的信用修复等待期。企业应积极纠正错误,消除不利影响,同时加强与主管海关的沟通,做好充分准备,争取在修复期满后以最快速度获得信用修复,最大限度地减少相关损失。
